【项目属地】
黑龙江·绥化
【项目概况】
9-12月MMA产品运输服务,预算金额161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备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三类危险化学品运输(提供扫描件)。 3、供应商拟派车辆须为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 4、供应商拟派车辆须具有保险(提供车辆保险、承运人责任险保单扫描件)。 5、供应商须至少具备12台可运输三类危险品的车辆,并配备《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管理办法》GPS监控设备(提供车辆照片(体现车牌号、监控设备)及危险品准运证、汽车槽车的罐车罐体检验报告扫描件)。 6、供应商财务状况正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确保能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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