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
  【项目概况】
  麻精药品冷链运输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有能力提供本次项目运输配送的企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4年12月1日起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记录。  4、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出具的信用报告,报告日期应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  5、投标人的资信证明: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三个月内(2025年3月-投标截止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具有铁路或公路运输经营的相关资格证明,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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