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山东·济南|聊城|德州|菏泽|济宁|临沂|枣庄|潍坊|青岛|烟台
【项目概况】
一级干线运输服务(邮路)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并能提供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非完税证明,开具时间不早于开标时间30天)。 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招标人指定的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投标人能够提供准牵引总质量30吨及以上的牵引车头5个和核定载质量30吨及以上的半挂车厢5台。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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