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福建·莆田|泉州|漳州
【项目概况】
盐产品运输,约7700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承担本项目的业务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公路运输经营的相关资质证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必须自备或常备5部13米或单车能装载30吨左右及以上平板拖车,必须提供相应车辆的有效运输车辆行驶证和相应车辆的货物保险单有效资料。 3、应严格遵守《食盐专营办法》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等有关盐业管理规定。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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