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湖南·长沙
【项目概况】
网络终端、泛智能等产品仓配一体服务采购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4、供应商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至响应截止前6个月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一份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承诺书一份并加盖公章。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违法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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