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东·广州
【项目概况】
磺化产品物流运输业务,预算金额360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资格声明》。 2、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无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用于本项目的运输槽车须为公司名下的固定车辆,至少1辆,并提供相应的《道路运输证》及《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作为证明,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不符合要求,则投标无效。 4、须具备至少2年磺酸或同类磺化产品的运输经验,投标时须提供不少于2份过往的、连续合作时间不少于1年运输合同(可脱敏,须包含合同主体、服务内容、有效期及签章页)作为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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