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浙江·宁波丨上海丨江苏·苏州丨辽宁·大连丨广东·广州丨黑龙江·哈尔滨丨湖南·湘潭丨陕西·西安丨贵州·贵阳丨重庆
【项目概况】
东欧海运、海铁、铁路出口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资本: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应具备NVOCC无船承运人资质(或同等资质备案); 3、报名标段4、5、6、7投标人应具备宁波港或南沙港集装箱码头操作与专业出口报关能力; 4、报名海运标段投标人近两年每年应至少具备车企项目1000高柜及以上东欧航线海运集装箱出口操作经验,并提供至少1例及以上合同、报关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5、报名铁路标段投标人具备两年及以上东欧航线铁路集装箱出口操作成熟经验,近两年每年应至少具备车企项目1000高柜及以上铁路集装箱出口专列发运能力,并提供至少1例及以上合同、报关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6、报名标段8、9投标人需提供铁路货站具备装箱能力及专用整车装箱仓库,提供运营方案(含装箱方案、实际操作照片、仓库介绍等)材料; 7、参与铁路标段的投标厂家,需要同时具备到2个及以上目的地站点的能力。 8、投标人可提供与船公司、铁路平台签订的针对本次招标路线的合作意向;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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