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
【项目概况】
普药运输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分公司投标,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有能力提供本次项目运输配送的企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记录。 4、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具有有效期覆盖投标截止日的《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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