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内蒙古·包头
【项目概况】
跨境集装箱综合物流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投标人所提供集装箱须完成中国及蒙古国海关备案(可提供海关系统备案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并具备船级社相关证明文件,满足跨境通关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须在2024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跨境集装箱服务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以签署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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