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新疆·克拉玛依
【项目概况】
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EVA)运输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提供授权证明文件等有效证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资质,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以下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 4、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不少于1项普通货物运输服务业绩。 5、设备情况重型平板半挂车,投标人拟投入服务于本项目的运输车辆(车头和车挂合计为一辆车辆),重型平板半挂车数量不少于5辆,单车额定装载吨位≥33吨,整车排放标准达到国五及以上。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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