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
【项目概况】
药品、医疗器械、特医食品等全国(不含北京市)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冷藏保鲜。 3、(第一包)投标人名下自有温控/冷藏车50辆(含)以上;如为分公司自有车辆,须提供投标人与分公司的关联关系证明。 4、(第二包)投标人名下自有温控/冷藏车10辆(含)以上;如为分公司自有车辆,须提供投标人与分公司的关联关系证明。 4、投标人应具备仓储能力,在发货地至少拥有2000m2可合法使用仓库,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租赁协议配套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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