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上海
【项目概况】
普通货物长途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自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普通货物运输,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若投标人为分公司,需提供分公司自身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普通货物运输。 3、投标人须提供的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自身签订的与本次招标范围类似(类似指:【货物运输类项目】)的业绩与本次招标范围类似的合同协议书作为证明材料,合同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如为框架合同且未体现合同金额,投标人则须一并提供该合同对应的发票)和双方盖章页。若合同内容不能明确体现为本项目招标范围的类似项目,则需提供发票及其费用清单加以证明,否则将按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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