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福建·福州丨厦门
【项目概况】
二干邮路运输服务项目,采购预算约12552万元/2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合同义务的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独立承担过的一个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服务项目业绩证明,该项目在规模、合同金额、实施内容等方面应与所投标包相当(500 万元/年)。投标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金额的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4、投标人能够提供核定载质量不小于 8 吨的自有货车至少 40 台(不含半挂车厢,半挂车为“准牵引总质量”),车龄 5 年以内(含 5 年),累计行驶里程不得超过 100 万公里,其中 70%以上的车辆必须为厢式封闭车(含新能源车)。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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