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东·东莞
【项目概况】
低温、常温乳制品物流配送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自有或租赁4台(含)以上4.2米厢式冷藏运输车辆;1台或以上7.6米厢式车辆(8吨车,主要用于常温奶提货)。 3、投标人在东莞市区域内拥有建筑面积500㎡或以上的仓库(需提供仓库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租赁备案凭证或自有证明)。 4、2023年至今完成过乳制品/饮料类冷链配送年度服务项目或乳制品/饮料类销售配送业绩,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服务合同或销售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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