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福建·三明
【项目概况】
市内盐产品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承担本项目的业务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提供至少2部车辆(实载重量6-12吨车型)固定用于我司盐产品运输业务。同时投标人须提供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运费。 3、投标人所提供车辆必须符合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车辆外观整洁,无明显锈蚀破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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